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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修订《专利侵权鉴定要点》

    最近,台湾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完成《专利侵权鉴定要点》修正草案,为台湾大学等55所专利侵权鉴定专业机构制订了工作规范。

  专利侵权诉讼涉及各种专业知识与经验,法院或检察官经常有必要选定鉴定人或委托相关机关鉴定。为提高司法质量,台湾新专利法第92条规定,司法院必须指定专利侵权鉴定专业机构,以便法院或检察官在审理专利诉讼时可迅速委托权威性专业机构协助鉴定。

  自新专利法公布施行以来,台湾智慧财产局已协助司法院列出国立台湾大学等55所愿意且适宜担任专利侵权鉴定的机构名册,供各级法院参考。

  台湾智慧财产局指出,该局为给上述专业机构制订工作规范,在1996年1月公布的《专利侵权鉴定标准》的基础上,参考美国、日本及欧洲等国家或地区专利侵权诉讼案例的发展状况,完成了《专利侵权鉴定要点》修正草案。

  《专利侵权鉴定要点》草案分为上、下两篇。上篇“专利权及侵权的认识”包括四章,主要介绍专利权的定义、性质、种类、期限、效力及限制,并说明专利侵权的定义、证明、救济、损害赔偿及处理案件应注意事项等;下篇“专利侵权的鉴定原则”包括发明(新型)专利与外观设计两部分,分别说明适用范围、鉴定流程、鉴定方法及报告撰写格式。

  由于专利诉讼案由司法院管理,台湾智慧财产局表示,该局在将“专利侵权鉴定要点”草案公布于其网站后,请司法院办理相关后续事宜,以便专利侵权鉴定专业机构开展鉴定工作。(李桂英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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